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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建互动交流栏目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7-27      浏览: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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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在线服务,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记者7月25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这些都将成为各级政府网站必备的功能,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对建议及投诉要及时给予回应。

  要提供“一站式”服务

  湖南省政府网站是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组成。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应提供本部门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服务。同时重点整合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婚育收养、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资源。

  政府门户网站在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时,要通过办事指南和页面链接等方式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

  要建互动交流栏目

  各级政府网站要建立健全网上互动交流栏目“接收-处理-反馈”和以主网站为平台、各部门子网站共同维护和答复的工作机制。同时,提供的公众参与渠道还应包括公众论坛、在线访谈、公众问答等栏目,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等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对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建议及投诉,要严肃对待,并以适当方式及时给予回应。”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

  突发事件须及时发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应当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发布的信息包括十大类,如: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人事任免;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应及时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更新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






文章作者:颜开云 朱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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