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5份申请表拷问政府信息公开 |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07-17 浏览:1508次 |
| ■鹿泉四名农民因政府信息不公开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官司虽赢但相关信息仍未公开
■记者历时一个多月向石市25个区级行政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却只收到两份回复 ■学者认为,石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但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建议将信息公开纳入政绩考核 【核心提示】 因为怀疑本村的集体土地被倒卖,鹿泉市的4位农民在向铜冶镇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无果后,将镇政府告上法庭。村民们虽然胜诉,但相关信息依然没有公开。记者调查了解到,这4位农民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政府信息难以公开的现象并不少见。 今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记者历时一个多月,对《条例》在石家庄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向25个区级行政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却只收到了两份回复。一些学者表示,石家庄市各级政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是一大进步,但还存在“公开的不关心,关心的不公开”的现象,这表明政府部门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建议将信息公开纳入政绩考核。 信息不公开,4农民告赢镇政府 谷焕斌是鹿泉市铜冶镇永壁北街村的农民,他和另外3位村民与铜冶镇政府打了一场信息公开官司。今年7月14日,向记者说起这起诉讼,谷焕斌等人已没有了胜诉时的喜悦,反而多了几分无奈。 2006年8月,永壁北街村将13.3亩宅基地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获利六百多万。该公司在这块地上建起了4栋住宅楼。村民们认为这13.3亩宅基地被倒卖了,村里在卖房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宅基地开发一路暗箱操作。 2008年7月底,谷焕斌等人向铜冶镇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要求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但没有得到回复。于是,他们于2008年9月16日将铜冶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2009年2月28日,鹿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铜冶镇人民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谷焕斌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 然而,铜冶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判决。后来,镇政府派包村干部向村民们公示了《铜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示永壁北街村的13.3亩宅基地可能当初没有经过镇政府的审核,所以无法公开相关信息。而住宅楼的招标、分配等情况属于村民自治范围,镇政府无权干预。 信息公开:石家庄做了很多工作 其实,永壁北街村的村民们申请信息公开的艰难过程,并不是个例。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不公开信息、法院不受理信息公开案件、相关案件原告败诉率高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比如,2008年北京市已审结的9起信息公开案件中,有5起不予受理,两起驳回起诉,另有两起原告撤诉,没有一起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 据了解,石家庄市各级政府近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尤其是在主动公开方面。比如,石家庄市、区级政府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数信息更新都很及时。200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0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占24.28%;规划类信息占2.77%;机构职能类信息占4.02%。 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的《石家庄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全部按时答复。 25份申请只收到2份回复 今年5月30日、31日,记者与一位法律工作者一同向石家庄市内五区民政局、住房办、国税局、卫生局、环保局分别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共25份。其中,记者从裕华区政府网站上提交了5份申请表,其余20份均以挂号信形式寄送到相关部门。结果,在《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只有长安区国税局和桥西民政局分别以挂号信和电子邮件形式给予了回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