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宝鸡市信息化工作要点 |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03-05 浏览:2426次 |
| 2008年,我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市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在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强和完善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及其应用系统建设。贯彻执行省上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标准、统一交换、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统一安全、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原则,在内网建设上,上半年完成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完成已部署内部办公业务系统的市级各部门与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对接工作;年内完成行政中心所有市级部门内部办公业务系统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重点做好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行政中心平台及其应用系统建设;制定县区政府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意见和技术规范,完成县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部署统一办公软件。 2、深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推进网上实事项目取得新进展,促进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预审批。对各县区政府网站、市级各部门网站进行绩效评估。 3、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验收工作,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开发为政府决策及为市民服务的应用项目。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项目和公安技防工程项目。 4、实施国家和省政府规划的信息资源整合项目,重点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个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形成更新及时、共享有序的工作机制,促进应用开发。 5、加快制定全市电子政务整合实施方案,制订和完善应用管理办法,对各县区、各单位电子政务整合和网络建设方案进行审查。规范行政中心电子政务应用维护外包服务,制定外包服务认证备案制度,开展规范试点工作。对各县区、各部门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核。 二、推进领域信息化发展,促进和谐奋进新宝鸡建设 6、实施省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搭建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城镇管理、村务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动农产品市场服务、农业生产决策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7、完成科技部城市信息化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项目的总体验收工作和数字化信息亭建设试点项目。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进程,提高信号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娱乐节目。进一步加大宝鸡旅游网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拓展宝鸡旅游网服务功能。 8、建设陈仓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重点引导现代物流、机电设备、钢铁等领域第三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推广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模式的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在信用管理和服务各环节上的应用,完善个人与企业联合征信信用数据库,规划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9、建立五保合一信息平台,实现应保尽保。依托数字化城管应用平台,进一步推进长短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安装GPS终端工作,筹备建立公众出行查询系统。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 10、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室),加快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发利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等重点信息资源。继续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三、开发利用政府信息资源,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出台我市实施意见,修订《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 12、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等制度,推进公共资金使用、行政处罚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适用房建设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适时开展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13、建设政务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完善财政、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较完整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税收监控体系;完善工商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的能力;开发各类审计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审计信息系统,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审计监督水平;开发民族宗教、侨务、妇联以及社团等信息资源,增强对社会团体的信息服务能力。 14、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信息查阅点为辅,加强政务部门电子文件、数字信息的归档和管理。落实各有关单位向政府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及时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责任。 四、深化信息安全工作,保障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 15、加快制订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总体规划。做好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建设科学的密钥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应急防范、信息安全通报等机构、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安全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研判、通报、反馈、处理机制,建设市信息安全应急防范综合支持系统。 16、规范电子认证工作,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17、建立信息安全通报制度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信息系统建设整改、等级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强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推进信息化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18、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在市信息办协调下、各领域信息化业务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省上统一要求,逐步完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信息化业务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机构,逐步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 19、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电子政务业务,实现信息共享。 20、加强信息化标准工作。规范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健全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开展信息化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21、开展国家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试点,逐步建立电子信息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服务机制。加强通信驻地网建设管理,规范通信驻地网建设和经营行为,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2、建立全市信息化发展基金的长效保障制度,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落实500万元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健全信息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制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鼓励采购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把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