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存量网站备案核验的紧急通知 |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2465次 |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步一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及陕西省通信管局《关于加强存量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6月12日真实性现场核验启动前备案的网站接入用户全部按照现有真实性核验要求进行现场核验。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网站备案信息不真实,通信管理局将做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处理。因网站主办者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代备案等原因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的, 服务器提供商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目前 如果您的网站属于以下三种类型的:请您即刻着手办理备案事项. 为保障您的利益,确保网站业务正常开展,请您务必积极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种:凡是在2010年8月份以前取得网站备案号的网站; 第二种:目前还没有取得网站备案号的网站; 第三种:以前取得网站备案号但是现在已经被注销掉的网站;
备案工作具体事项及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 电子文档资料清单 (电子文档资料准备好之后请尽快发送至邮箱:bjwlyx@126.com) 1)、网站主办者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政府机关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网站管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网站管理人电子照片,彩色正面全身照纯色背景(从头部到脚部要完整清晰); 4)、域名证书电子版。 2.纸质资料预核验清单:(纸质资料准备好之后请尽快派人或者快递送到我司备案负责专员:3516460 )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四份,并签字盖章。(《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下载) 2)、《信息安全责任协议》四份,并签字盖章。(《信息安全责任协议》下载) 3)、网站主办者证件(企业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机关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四份)。 4)、网站管理员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为了保证您网站合法经营的权利,请您配合做好备案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贵站的合法化手续,配合完成网站的审核备案工作。 服务电话: 0917-3516460 电子邮箱:bjwlyx@126.com 宝鸡市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