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3-11 浏览:2620次 | |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步一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及陕西省通信管局《关于加强存量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6月12日真实性现场核验启动前备案的网站接入用户全部按照现有真实性核验要求进行现场核验。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网站备案信息不真实,通信管理局将做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处理。因网站主办者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代备案等原因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的, 服务器提供商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目前 如果您的网站属于以下三种类型的:请您即刻着手办理备案事项. 为保障您的利益,确保网站业务正常开展,请您务必积极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种:凡是在2010年8月份以前取得网站备案号的网站; 第二种:目前还没有取得网站备案号的网站; 第三种:以前取得网站备案号但是现在已经被注销掉的网站;
备案工作具体事项及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电子资料: 1.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机关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亲笔签字) 3.网站负责人电子照片(纯色背景全身照) 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5.《信息安全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6、若网站负责人和法人不是同一个人,请填写授权书 点击下载 7、域名不在我司的,请提供域名证书。
纸质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一式四份 加盖公章) 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一式四份 加亲笔签字) 3.《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一式四份 加盖公章) 4.《信息安全协议书》原件 (一式四份 加盖公章) 5. 若网站负责人和法人不是同一个人请提供授权书 (一式两份 签字盖章)
电子资料请发到邮箱:bjwlyx@126.com 或者 qq 397676352 纸质资料请送至或者邮寄至:宝鸡市中山东路259号外贸办公楼5楼 宝鸡市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王霞收 服务电话: 0917-351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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